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据进一步了解,此次共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重点督察央企及地方贯彻落实中央相关决策的部署情况,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情况。尤其对地方,督查组还将重点关注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由此可见,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全面启动,标志中央对于国家整体的生态环境的重视,也预示着全国各省份各城市将会执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法令及相关制度。因此,对于和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的工程机械而言,很多品类的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商和买家都需要关注从国家层面到各个城市的关于生态环境及其他相关的制度法规,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够在这个行业里获得发展和成功。
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从国家到有一些主要城市的多个领域内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以及相关处罚的案例,我们也在此提醒广大从业者密切关注这些政策及法令制度的相关情况,发展企业,做到有的放矢。
当然耳熟能详的相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首推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的推行。目前该标准已经给出了具体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
另外,近几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对工程机械行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我们将曾经发布的相关重要文件及规划都罗列出来,有些文件已过了时效性,但我们也将它们列出了,以便大家全面了解国家对于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引导。
要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强化应用牵引,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协同推动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创新与产业化;同时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重点提高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产品的再制造等。
强调压减过剩产能,鼓励提升水泥制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鼓励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等产品。
加快建成以散装水泥应用为核心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一体化的绿色产业体系。按照“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的清洁生产目标,改造或淘汰一批环保不达标的混凝土搅拌站,逐步以机制砂石部分或全部取代天然砂石,作为混凝土、砂浆的粗细骨料、掺合料。
[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鼓励主机搅拌楼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备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月《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
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等替代材料,增加再生砂石供给。
2021年7月8日,受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委托,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正式发布《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浏览巜规划》全文,请点击链接进入《规划》全文页面
2015年,济南市建委下发《济南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中心城区以内区域禁止新建混凝土搅拌站。根据意见要求,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搅拌站建设活动及实施管理均应遵守上述意见。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的区域禁止新建搅拌站。这个范围正好是济南市中心城区域范围。同时,该《意见》中着重指出,新建的搅拌站应满足以下要求,自有搅拌运输车不少于15辆、泵车不少于2辆,并已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2018年4月,太原市首次以立法形式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扬尘污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未安装的,不得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责任规定》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资本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2020年3月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太原市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办法(试行)》《太原市2020年度降尘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监督抽测工作。
2021年3月31日,西安市政府发布《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特别提到了多部门要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排气污染防止信息共享机制,以便更好的监督管理。同时,强化源头末端管控,全程落实节能环保要求。
在2021年发布的《成都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中的“控车减油行动”方面,特别提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优化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机械使用标准;强化在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和标志管理工作,创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标签及感应智能识别门禁系统试点。
2021年3月,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其中尤其提到了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专项督察。
另外,在重庆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部分时段将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的相关规定中,也多次提及了高排放车辆限行,也需要工程机械使用者注意。
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武汉市连续出台《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武汉市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同责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成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021年8月,广州发布《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其中,第三十一条内容讲到,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居民公告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场所、施工内容和期限、施工污染防治措施、投诉渠道、监督电话等信息。因特殊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的,应当向周围居民公告经批准的延长作业证明及作业期限。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的宣贯力度,政府向辖区内约66个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派发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告知使用单位越秀区全部行政区域内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使用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污染天气应对时,生态环境局还专门向国控点周边重点施工工地发出关于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