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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网页平台: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23 07:00:45 来源:杏彩网页平台登录 作者:杏彩网页平台娱乐登陆 点击: 1次

  2021年9月20日,西区区委、区政府副区长郭建勋同志带专案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专案工作组现场核查了该路段交通运输状况,根据该路段交通运输的现状,每天经过此路段的车辆约2000余台,大部分是大型运输货车,按照交通警示标志牌的提醒,大型货车能够在该路段做到限速通行,但在等待交通信号指示灯“起步”时或者重载爬坡时,会产生瞬时阵发性噪声。同时,该路段存在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导致出现后方车辆鸣笛示意前车让行的情形,该路段货车运输及车辆鸣笛的噪声均对星瑞2期小区紧邻格萨拉大道一侧的住户造成了一定影响。2021年9月22日,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格萨拉大道东段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昼间是74.1dB;夜间是65.1dB。群众反映的“大货车经过时有很大的噪音”问题属实。

  专案工作组现场核查时,发现通过该路段运输的货运车辆均是采取篷布覆盖的运输方式,车身较为整洁规范,沿途未出现物料抛洒的情况。同时,区综合执法局也每日开展了定时采取机械化清扫和喷雾降尘,该区域未出现明显道路扬尘污染的情况。但存在路边清扫不彻底的情形,偶有残留的少量积尘,车辆经过时会产生轻微扬尘,可能会对星瑞2期小区紧邻格萨拉大道一侧的住户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大货车经过时有很大的灰尘”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的“星瑞2期小区后面的格萨拉大道,大货车经过时有很大的噪音和灰尘”问题部分属实。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加大对该路段随意停车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2021年9月30日前,由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该路段增设禁鸣标志。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由西区综合执法局立即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和喷雾降尘班次,从原来上午、下午各一班,增加为上午、下午各2个班次,机扫车出动台次由原来4次/天增加为5~6次/天,喷雾班次由6次/天增加为7~8次/天,并长期坚持,确保整改效果。

  2021年9月20日-22日,由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周佳副主任牵头,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情况如下:

  2021年9月20日,工作专班检查发现利发塑胶塑料颗粒生产线塑化拉丝工序生产中烟气收集系统未完全密闭,烟气未全部抽入活性炭光氧一体机装置处理,部分烟气散排,造成车间内有一定呛人异味。群众投诉的“长期排放呛人烟气”问题属实。

  1.利发塑胶生产废水为真空箱喷淋冷却用水和废旧塑料清洗废水。冷却用水建有循环系统,通过水泵将储水罐中的水提升注入冷却塔中,经冷却后自流入高位水罐中,进入厂房真空箱对塑料管进行冷却固型,冷却水对塑料管进行冷却后进入收集沟,厂房内建有初级沉淀池,冷却水经收集沟收集后汇入初级沉淀池,再进入厂房外二级沉淀池,对循环水进行沉淀处理后进入储水罐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旧塑料清洗处理项目建有1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00m3/d,采用絮凝沉淀工艺;清洗废水经地沟进入沉砂池,在沉砂池中把一部分悬浮物通过重力沉淀的方式分离出来,并沉入池底,沉淀后上清液进入粗、细格栅去除废水中漂浮物,格栅出水依次进入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并在絮凝沉淀池内投加絮凝剂,絮凝沉淀池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2.利发塑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3、近年来,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未接到关于反映利发塑胶废水排放的投诉问题;同时经走访周边企业员工和村民,均表示未发现利发塑胶污水到处排放的情况。群众投诉的“污水到处排放”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利发塑胶生产中主要噪音来自于、注塑机、牵引机、切割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和往来车辆等交通噪声。其中,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密闭车间等措施减小声源;运输车辆及装载机运行噪声为不连续、间断性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禁止鸣笛、改善路面结构等措施加以控制。群众投诉的“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的“利发塑料有限公司有一条塑料生产线,长期排放呛人烟气,污水到处排放,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的问题,该案件调查结论为部分属实。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对利发塑胶的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部分烟气散排,车间内有一定呛人异味问题,高新区应急生态环境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攀钒钛应急生态责字〔2021〕57号),要求企业完善塑料颗粒生产线塑化拉丝工序烟气密闭收集系统,烟气全部抽入活性炭光氧一体机装置处理,严禁生产中烟气散排。(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力度,发现企业偷排废水等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将违法线索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督促利发塑胶采取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密闭车间等措施减小噪声源;企业每年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噪声检测。(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钒钛高新区内的黄磷生产企业2018年环保督察以来,存在虚假整改。夜间生产时,厂区浓烟滚滚,烟雾刺鼻。矿石运输车辆未遮挡覆盖,产生大量扬尘。用普通货车运输危化品。

  2021年9月20日-23日,由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周佳副主任牵头,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本件与第X2SC7号信访件为重复投诉件,情况如下: 一、关于黄磷生产企业“钒钛高新区内的黄磷生产企业2018年环保督察以来,存在虚假整改。夜间生产时,厂区浓烟滚滚,烟雾刺鼻”问题核实情况。黄磷生产企业烟气排放受季节、天气等因素影响,景观效果差,尾气含五氧化二磷、磷化氢、二氧化硫等刺鼻气体,被投诉以前,企业开展的环境监测结果达标,被投诉以后,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开展现场监测,各项废气指标达标。2017年以来,企业积极开展各种环境问题整改,不存在“虚假整改”的行为。群众投诉的“钒钛高新区内的黄磷生产企业2018年环保督察以来,存在虚假整改。夜间生产时,厂区浓烟滚滚,烟雾刺鼻”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黄磷生产企业“矿石运输车辆未遮挡覆盖,产生大量扬尘”问题。通过调取监控记录、台账、磅单和现场核实,众立诚实业、天亿化工原材料中的磷矿石均采用标准集装箱运输,焦炭、石灰石、磷渣、磷铁均采用普通货车运输,但都加盖运输,鼎泰化工原料采用密闭槽车运输,3家黄磷生产企业产品都用危化品专用车辆密闭运输,但个别车辆存在冲洗不彻底产生运输扬尘的现象,群众投诉的“矿石运输车辆未遮挡覆盖,产生大量扬尘”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黄磷生产企业“用普通货车运输危化品”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于2015年2月27日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现场核实,3家黄磷生产企业的危化品均为黄磷,运输车辆均为危化品专用车,群众投诉的“用普通货车运输危化品”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黄磷生产企业“2018年环保督察以来,存在虚假整改。夜间生产时,厂区浓烟滚滚,烟雾刺鼻”问题。

  责任领导: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刘延东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责任人: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谭永祥、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李润帮。

  (1)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印发《整改通知》(攀钒钛应急生态责字〔2021〕58号)责成3家黄磷生产企业开展以下整改:

  (2)针对众立诚实业(川投化工)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存在愈期风险的问题,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督促众立诚实业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攀钒钛应急生态发〔2021〕140号),责成企业严格《环保节能清洁生产技改一期(1-8#炉)项目(2021年)》工期表的时序进度开展以下整改:

  ①完成锅炉发电、电炉工艺改造等主体设施建设,“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建成投运。(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②完成水淬渣池改造主体设施建设,完成出渣口烟气集中收集设施主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③完成磷泥处理连续密封生产装置主体设施建设,磷泥处理污水封闭循环设施建成投运。(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责任领导: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副主任万民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责任人: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于海。

  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相关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攀钒钛综执〔2021〕136 号),责成黄磷生产企业开展以下整改:

  (1)认真抓好进出车辆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密闭车身,确保不发生脱落、扬撒、遗漏等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落实货运脏车治理相关要求,随时保证冲洗设施正常使用,出厂车辆必须按照要求,冲洗干净,建立冲洗台账并规范记录,做到脏车不出厂。(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副主任万民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管委会责任人: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公安分局支队队长张雯鹏。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钒钛高新区(钒钛新城)公安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对无资质从事运输的行为依法处罚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1日9月22日,东区区委任文,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局长廖春权分别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竹园巷41号2栋楼为攀枝花市华亚公司、十九冶四丰分公司住宅楼,由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四丰分公司于1999年4月28日修建竣工。该楼分为2个单元,其中1单元8层16户(一梯2户),2单元楼8层32户(一梯4户),属商品房,由居民自主管理。群众反映点位为竹园巷41号2栋2单元楼顶。

  1.关于“竹园巷41号2栋楼顶住户用大粪种菜”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踏勘,该楼楼顶种有蔬菜,并查寻到装盛家禽粪便的容器。群众反映的“竹园巷41号2栋楼顶住户用大粪种菜”问题情况属实。

  2.关于“竹园巷41号2栋楼顶住户养鸡鸭狗,臭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实,该楼楼顶饲养有鸡、鸭等家禽和犬只,并散发异味。群众反映的“养鸡鸭狗,臭味扰民”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0日,炳草岗街道召开现场查勘会,提出整改措施:一是炳草岗街道办现场对被投诉住户进行相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炳草岗街道办向被投诉住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NO:2021.105),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2021年9月21日,炳草岗街道现场督促、协助被投诉住户对种植蔬菜,饲养家禽、犬只进行清除。截至当天下午,已将饲养的家禽、犬只清理完毕。2021年9月22日,炳草岗街道办现场协助被投诉住户对种植的蔬菜、鸡笼、狗窝、菜架进行清除。截至当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