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胜诉后,“遗留”不达标的设备迟迟无法拆除,导致后续经营受阻。湖北阳新法院积极主动制定强制腾退计划,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月4日,完成腾退后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帮企业纾困,为后续发展带来动力。
据悉,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公司于2022年5月与被执行人广东某公司签订《物料自动化系统购销合同》,广东某公司向湖北某公司提供了10种粉体物料、4台搅拌机及配套的设备等。然而,后续安装调试的结果始终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工艺标准和技术参数,湖北某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阳新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广东某公司返还湖北某公司货款,拆除生产线上的物料自动化系统。后广东某公司不服,上诉至黄石中院,黄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广东某公司始终未对案涉生产线上的物料自动化系统进行拆除,湖北某公司遂向阳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双方当事人洽谈生产线拆除事项,广东某公司以案件正在向湖北高院申诉为由,态度消极,迟迟不与执行干警和湖北某公司联系。为了减轻案件对湖北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快执结该案,在积极联系广东某公司的同时,执行干警还多次实地察看生产工场,紧锣密鼓制定强制腾退行动方案。
5月24日上午,阳新法院执行局10余名干警集中前往湖北某公司开展强制腾退行动。10余名执行干警抵达现场,按照腾退方案,将腾退物件登记造册、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留痕、维护现场秩序等。大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历时1天半,将物料自动化系统顺利拆除。在执行干警的协商下,广东某公司现场清点腾退物件,并承诺一周之内搬走拆除下的相关物件。
本次强制腾退行动,帮助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公司纾困解难,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阳新法院将继续致力于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阳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杨李君 张清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