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天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被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注意:新水泥标准《GB/T17671-2021》,胶砂搅拌机和振动台出来新仪器了,大家引以为戒,以免被查处。
(谷)市监罚﹝2022﹞07号显示,当事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规定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规定。构成(一)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二)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事实。
据了解,2022年7月5日,甘肃省局检查组对天水冀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项监督抽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编号为JCSN2022-1001检测报告涉及的“砌筑水泥”产品及《GB/T3183-2017》标准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
2.编号为JCQT2022-21026的烧结多孔砖检测报告涉及的“烧结多孔砖”产品及《GB/T13544-2011》标准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同时未配置砌墙砖专用搅拌机、砌墙砖专用振实台等主要设备;
3.编号为JCGC2022-40270的钢材原材检测报涉及的“反向弯曲”参数在资质认定的限制范围内;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二)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规定,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