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施工集中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统一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面应整洁规范。
(三)施工作业场地(除作业面场地外)和施工道路均应进行硬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并视情况进行喷淋,保证不起扬尘。
(四)外环线以内及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五)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密闭容器存放。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六)要做好施工现场运输单位运输的散体材料的控制检查。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建筑泥浆要按规定由泥浆专业运输企业承运。
(七)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压尘措施,其工程垃圾应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
(八)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扬尘。
(九)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及拆除工程施工。冬季停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存放的建筑材料和裸露的土方进行苫盖,并安排专人负责扬尘防控工作。
(十)外环线以内及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