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对维护公路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清障救援力量相对单一、缺乏竞争,导致部分救援服务漫天要价,出现收费不规范问题。
【新规】《条例》进一步规范清障救援,对运行机制体制进行了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
省人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针对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对事故车辆,考虑驾驶人有主观过错,且清障救援、现场清理工作量大、费用高,可以适当收费,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背景】我省地处京港澳和连霍两条高速大动脉的交汇处,过境运输车流量大,但服务区专用停放车位严重不足,极易导致驾驶人疲劳驾驶、引发事故。过去,各省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不统一;尤其全国统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我省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停放的安全管理依据亟待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和机制体制亟须健全完善。
【新规】为促进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流通,《条例》删除原条款“运输车辆禁行高速”,明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结合高速公路区间路段,科学合理选定或者选建运输车辆停放服务区,并向社会公示。选定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当划定运输车辆停放区,并设置明显标识,配备安全设施。
【背景】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8009公里,路网密度4.77公里/百平方公里,形成了“6纵11横5条放射线”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路网。目前,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总数达47个、总里程2848公里。新形势下,通过对《条例》全面修订,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发展难题,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出行需求和期待。
【新规】《条例》提出,加强极端天气等情况下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因雨、雪、雾、路面结冰、道路施工作业、交通事故、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情况,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组织除雪融冰、应急抢修。
严格关闭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的权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由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商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后作出决定;未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区。
此外,高速公路通过居民聚居区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隔音设施,防治噪音污染。
【背景】由于目前缺乏有效震慑手段,恶意偷逃通行费行为时有发生,2022年全省累计追回偷逃通行费超1亿元。这严重危害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秩序,破坏了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的正常“生态”,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了损害。
【新规】《条例》明确,禁止采用非法手段,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违反者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通行费,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背景】近年来,部分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重建设轻管理、重收入轻投入、重效益轻服务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收费标准没有与管理服务水平高低和路况挂钩,致使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新规】《条例》对于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突出运营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提升大众高速公路出行体验,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实行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保障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由“粗放经营”向“精准服务”“特色服务”转变。服务区应当建设停车区、休息区、购物区、餐饮区、加油充电区、汽车维修区等功能区,配备无障碍公共卫生间、饮用水等免费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夜间照明、备用电源等设施。推进服务区景区化改造,与旅游、物流、文化、新能源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主题特色服务区。
《条例》明确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将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挂钩,调动运营单位加大投入、加强养护、改善服务的积极性;规定改扩建高速公路应当重新核定收费期限,为解决长期制约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投资缺口问题提供了法规支撑。
【背景】为发挥我省高速公路比较优势,《条例》紧扣“十大战略”,创设“优势再造”专章,明确要依托高速公路网络形成的区位优势,科学编制枢纽经济发展规划,推动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各环节通过高速公路连接,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持续发展动力。
【新规】“我省将提升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效率,提高高速公路服务能力,发挥高速公路比较优势,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系统。”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支持依托高速公路建设现代物流绿色通道,开通高速公路延伸通道,增加货物运输车辆通道;鼓励新技术融合联动和交通领域低碳转型,开展高速公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数字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高速公路智能化、场景化应用,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智慧高速公路网。
《条例》对于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突出运营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提升大众高速公路出行体验,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实行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保障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