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据通报,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3853-2017《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GB/T 4980-2003《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GB/T 7777-2003《容积式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GB/T 15487-2015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GB 19153-200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JB/T 6430-2014《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JB/T 10972-2010《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GB/T 13928-2015《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JB/T 8934-2013《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JB/T 4253-2013《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标准的要求,对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的容积流量、排气温度、机组输入比功率、噪声声功率级、振动烈度、安全阀灵敏性、排气压力自控装置、压力容器资质等资料检查、外露旋转件防护检查、电动机热态绝缘电阻、电控设备耐电压试验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抽查发现,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浙江威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智伦机电有限公司、台州市威豪机械有限公司、武义广利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博古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力达(江西)机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容积流量、机组输入比功率、噪声声功率级、振动烈度4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