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并确保环境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坚持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减少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办公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有安排、检查、奖惩、记录。
(二)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反三”,各单位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中人员事故伤害。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零部件,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的原则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条司机应当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与部门、单位取得联系,积极配合部门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认真组织和落实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对消防工作的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办公室配备防盗装置、门禁系统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 离开办公室(室内没有人)必须马上关门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的,应当有两人以上的财务部门在金库过夜保管的现金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区拉电线。 不能随便使用电器。 下班时应关闭办公设备、电风扇、空调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各部门应当对各自办公室的门窗及电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值班人员下班仍有加班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交工作。 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假日安全防范,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行政管理部人员处理
第二十九条办公室应当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